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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立音樂院到國立音樂專科學校的創(chuàng)業(yè)十年

作者:陳聆群   來源 :中小學音樂教育網   發(fā)布時間:2018-01-31   點擊:

(一). 國立音樂院――國立音樂??茖W校成立前的中國專業(yè)音樂教育

我們祖國有長達8000余年的可考的音樂文化發(fā)展歷史,在音樂教育方面,自周秦以來,也有不絕如縷的歷史記載。而在1840年鴉片戰(zhàn)爭以后,由于西方列強從軍事政治到經濟文化的全面侵略脅迫,中華民族面臨著衰敗滅亡的可悲命運,也喪失了包括發(fā)展自己的民族音樂文化的主動權。在這樣的危急形勢下,我國近現(xiàn)代音樂史上最早一代先輩音樂家,很早就提出了要在中國發(fā)展近現(xiàn)代化的音樂教育和建立自己的音樂學校,以推動創(chuàng)造民族的新音樂文化的主張。提出這樣的理想主張并為之奮斗終生的一位杰出的代表,就是上音的主要創(chuàng)辦人――蕭友梅博士。

蕭友梅博士是屬于毛主席在《論人民民主專政》中所說的,“在中國共產黨出世以前向西方尋求真理的一派人物”。他在1901~1920年的20年間,先后留學日本和德國,學習了鋼琴、聲樂、理論、作曲、指揮等幾乎所有的西方音樂專業(yè)學科;而在他留學之初和整個學習過程中,卻是從攻讀教育學開始的,并且始終把音樂教育學作為他學術研究的重心??梢?,蕭友梅很早就立下了要從教育著手,來振興和發(fā)展中國新的音樂文化的宏圖大愿。因此,當他于1920年學成歸國后,便專心致志地投入了創(chuàng)建中國新的專業(yè)音樂教育的艱苦勞作。他先是在北京進行了一系列辦學活動,以時間為序:

1920年秋,接受時任北京大學校長的蔡元培先生之聘,任北京大學音樂研究會的導師,講授樂理、和聲與音樂史課程,并實際主持這一業(yè)余音樂學校性質的新音樂社團。

1921年1月,蕭友梅受聘為北京女子高等師范學校音樂體育專修科主任,在他提議下,該校將音樂、體育分別設為獨立的音樂、體操兩科,他任音樂科主任;以后該校更名為“國立北京女子師范大學”和“國立女子大學”,音樂科成為音樂系,始終由蕭友梅為系主任。

【圖1】蕭友梅與女師大師生攝影

        

1922年10月,在蕭友梅提議下,在北大音研會基礎上,改組成立了北京大學附設音樂傳習所,蔡元培兼任所長,而由蕭友梅任教務主任,實際主持該所,設立本科、師范科和??疲ㄟx科),實行學分制,并設有由蕭友梅擔任指揮的小型管弦樂隊,在校內外進行了一系列音樂會演出。

【圖2】北大管弦樂隊合影

1925年8月,原成立于1918年的“北京美術學?!保?919年更名為“北京美術專門學校” ),復校并更名為“國立北京藝術專門學校” ,增設音樂系,聘蕭友梅為主任。

【圖3】北京藝術??茖W校音樂系師生合影(內有蕭友梅和冼星海)

以上都是由蕭友梅主持的北大音研會、女高師音樂科(系)、音樂傳習所和藝專音樂系,就是國立音樂院――國立音樂專科學校成立之前,中國最早幾所專業(yè)音樂教育和音樂師范教育機構(當時南北各地還成立了其他一些類似機構,在此從略)。但是,它們都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獨立的高等音樂學校:如當時北大的決策機構“評議會”中的某些人以當時中國的學制沒有在大學中設“院”的先例為由,以當時通行的“傳習所”命名,這里包含著當時的學界還存在著對于音樂教育頗為不屑所帶來的阻難;也使音樂傳習所始終未能招到本科的學生,從1920到1927年的6年間,只畢業(yè)了8名師范科學生,在總共50人左右的畢業(yè)生中,絕大部分為選習西洋弦樂器的??疲ㄟx科)生,而且他們還不能作為具有北京大學畢業(yè)生資格的學生,得到擬聘用單位的接受,因為“傳習所”之名,常被誤認為只是一種類似“講習會”那樣的臨時機構。這不是他期望中的真正的音樂學院。

(二). 國立音樂院的醞釀籌備和招生開校

1927年的6、7月間,盤踞北京的奉系軍閥所委派的北洋政府教育總長劉哲,以“音樂有傷風化,無關社會人心”為由,下令取消北大音樂傳習所和藝專音樂系等國立學校的音樂系、所設置。雖經過蕭友梅等人極力抗爭,后來勉強保住了女大音樂系,但這一打擊使蕭友梅“在北平辦了七年音樂科,受盡不少不快的刺激”,又增添了更深的創(chuàng)傷。

1927年的7月,南京國民政府將要成立,一直全力支持蕭友梅辦學的蔡元培先生即將擔任相當于教育部的國民政府大學院院長,在此情況之下,蕭友梅便“決意南來,向蔡先生提出一個要求,請他于大學院成立時,在上海創(chuàng)設一間音樂院”。我們從有關的歷史文獻可以看到,這所音樂院從擇定辦校的地方,到在大學院正式立項籌備和撥給經費與招生開校,都是在蔡元培先生的全力支持下,經過蕭友梅的奔忙操勞,才得以實現(xiàn)的。

首先是擇定在上海設立音樂院。蕭友梅于1927年10月間發(fā)表了題為《聽過上海市政廳大樂音樂會后的感想》的文章:南來上海后聽到了上海市政廳主辦的的“大樂音樂會”(也就是由當時稱為“工部局管弦樂隊”演奏的交響音樂會)深感意外和興奮,便決定向大學院提議“要創(chuàng)辦一個音樂院,我更要主張設在上?!薄_@是由于蕭友梅認為:“學音樂者必定先有一種熏陶,方可容易領略(尤其學新音樂)”,而上海這個中國開埠最早的城市,具有面向世界,吸納與融合來自各方面音樂文化的便捷廣泛、得天獨厚的條件,容易邀集到高水平的音樂師資。他便定下了把音樂院設在上海的主張。

由于擇定立校地點的正確,國立音樂院從立案籌備到招生開校,進展得頗為迅速。

(三). 國立音樂院開校初的組織狀況

據(jù)吳伯超先生文《國立音樂院成立記》所記蕭友梅報告籌備經過:國立音樂院于1927年10月初旬大學院成立時決定開辦,經楊杏佛極力爭取,從財政部爭來少許款項,便于10月26日草擬招生簡章登報招生,11月1日起報名,10日至12日入學考試;在上??忌籍?,并于11月16日開始上課時,又收到外埠要求補考的好幾封信,便允準他們在11月21、22兩天內補考,而于11月24日全校開始上課,11月27日補行國立音樂院的開學禮。這就是我們學校定于每年的11月27日為校慶紀念日的來由。

學校第一次錄取的學生,包括預科、專修科和選科的學生共23人,教師職工的人數(shù)也很少,只有26人;即使是加上第一屆入學的學生,也還不滿50人。而蕭友梅卻以1823年倫敦皇家音樂院成立的時候也“只有20個學生,過了80年,學生增加至500以上”,以此表示“我們不怕今天同學少,但我們同事同學大家努力,那么不到十年就可以有500以上的同學了”(那時的希望,80年后的今天已經大為超越地實現(xiàn)了)。

盡管國立音樂院成立之初規(guī)模很小,卻從一開始便立下了正式的組織條例,從中可看到:國立音樂院被確定為“國立最高之音樂教育機關”,“直轄于大學院”,并由大學院院長即蔡元培先生“兼任本院院長,總理全院院務”。在院長之下,由教務、事務兩處管理全院教務事務,由院長聘任的蕭友梅為教務處主任,“總理全院教務”;全院“分理論作曲、鋼琴、小提琴聲樂四系;各系設系主任一人,由教授或副教授兼任,專管本系課程及教務”;全院教員則“設教授、副教授、講師、助教及導師若干人,分任各項課程”。依此來看,當時國立音樂院已基本確定了相當于西方單科高等音樂學校的辦學體制。成立之初的各門課程的教師是:

蕭友梅      (教授)    授和聲、作曲、音樂領略法

易韋齋      (教授)    授國文、詩歌、詞曲

杜庭修      (副教授)  授合唱、國音、體育

王瑞嫻      (副教授)  授鋼琴

李恩科      (講師)    授英文、鋼琴

朱英        (講師)    授琵琶、笛

方于        (講師)    授法文

呂維鈿夫人  (講師)    授鋼琴

陳承弼      (講師)    授小提琴

雷通群      (講師)    授西洋文化史

安多保      (講師)    授小提琴

歷士特奇    (講師)    授小提琴

馬爾切夫    (講師)    授練聲

吳伯超      (助教)    授鋼琴、二胡

潘韻若      (助教)    授鋼琴

梁韻        (助教)    授鋼琴、兼女生指導

俞蓉成、梁庶華為庶務員

全院教職員共18人,包括教授、副教授各2人、講師9人、助教3人,其中外籍教師4人,人數(shù)不多,總體水準還不是很高,遠未達到蕭友梅所期望的水平。但從所定職稱來看,已體現(xiàn)了蕭友梅從嚴擇師和決不濫給高級職稱的意向,同時,也為其后的辦學,在充實提高教師陣營方面,提出了嚴峻的課題。

(四). 蕭友梅任國立音樂院代理院長和正式院長年間的建樹

國立音樂院開院后,于1928年2月6日新學期開學時,兩屆入學的學生已達56名。這時,蔡元培因大學院事繁,已于1927年底請辭國立音樂院兼任院長職,而委托蕭友梅為代理院長。至1928年的9月,便由國民政府大學院正式聘蕭友梅為國立音樂院院長。盡管蕭友梅辭不受命,院長一席一直虛懸在那里,而重在實做的蕭友梅,在此期間已經在學校的建設方面有重要的建樹,如:

新聘當時工部局樂隊的小提琴首席、意大利小提琴家法利國(A?Foa,一譯富華,米蘭音樂院畢業(yè))和大提琴首席、俄羅斯大提琴家佘夫磋甫(J?Shevtzoff,彼得堡音樂院畢業(yè))為小提琴、大提琴講師。從此,蕭友梅堅持不懈地為羅致高水平的中外音樂師資和其他各科教師,作了艱巨的努力(以下還要講到)。

在1928年至1929年8月前,國立音樂院又招收一屆學生。至1928年9月蕭被委為院長時,學生名額已增至80名,其中包括后來知名于中國樂壇的洪潘、蔣風之、熊樂忱、鄭志(沙梅)、戴粹倫、冼星海、張恩襲(張曙)、李獻敏、陳振鐸、勞景賢、陳又新、丁善德、王睿恩(沛綸)等人。

1928年5月12日舉行國立音樂院開校后的第一次演奏會和1928年11月26、27日舉行開校一周年的師生音樂會后,便建立起了規(guī)范的學生與老師的音樂會演出制度。

1928年6月,編輯出版《音樂院院刊》,至1929年9月,共出三號,除刊登蔡元培的“發(fā)刊詞”和蕭友梅的《古今中西音階概說》等文章之外,其第三號全為師生的文論和詩歌、隨筆等作品,其中,“文論”欄刊出冼星海的“隨筆之三”《普遍的音樂》。以后,編刊音樂期刊成為學校堅持不斷的一項音樂建設事業(yè)。

1929年5月3日,發(fā)生了日本侵略者在濟南殘殺中國軍民的“五?三慘案”,國立音樂院師生群情激憤,蕭友梅率全院師生以創(chuàng)作愛國歌曲聲援人民愛國運動,將包括蕭所創(chuàng)作的《國難歌》、《國民革命歌》和《國恥》在內的11首愛國歌曲,編成《國立音樂院特刊?革命與國恥》,并在國樂改進社《音樂雜志》上轉載發(fā)表,以廣傳播。從此,以音樂創(chuàng)作參與和聲援人民愛國民主斗爭,便成為學校的一個傳統(tǒng)。

以上所舉事例,表明國立音樂院在開校后短短兩年時間,已經有了提升和擴大了影響。

(五). 1929年暑期的學潮事件和國立音樂院被“降格”為國立音樂??茖W校

發(fā)生在1929年7~8月暑期的國立音樂院學潮事件,歷來有各不相同的說法,特別是在關于冼星海生平的敘說中,有所謂冼積極參加了國立音樂院進步學生反對反動校方的學潮,以致被開除出校的說法;歷史真相究竟如何呢?

這要從國立音樂院成立后的居無定所和屢遷校址說起。原來,當時的國民政府并沒有給國立音樂院以足夠的辦學經費,少得可憐的一點經費還常常拖欠不撥。這就使學校在并無自己校舍的情況下,不得不租賃校舍和學生寄宿的地方,又因租金不敷而常常搬家。在國立音樂院成立后的兩年間,學校就從開校時租賃的環(huán)龍路(今重慶南路)陶爾斐斯路(今南昌路東段)56號,于1928年初遷至霞飛路(今淮海中路)1090~1092號;又于1928年8月,再遷至畢勛路(今汾陽路)19號,同時在辣斐德路(今復興中路)1325號桃園村另租房屋,為男女生宿舍。后來學校也三天兩頭地租房搬家,以致使蕭友梅常以“學校搬家是家常便飯”來自嘲和安慰不勝其煩的師生;而這也成為觸發(fā)1929年暑期學潮的一個主要原因。

據(jù)當時學潮主要參與者之一,國立音樂院首屆入學學生,后來成為中國軍樂專家,南京藝術學院音樂系的資深教授洪潘先生,于1985年發(fā)表在《南藝學報》的《關于上海國立音樂院學潮事件及其他》一文,以及廖輔叔教授,于1993年所著《蕭友梅》一書中“一段終身遺憾的變故”一節(jié)的敘述:

學潮之起,是在1929年暑期前夕,學校有些家在外地的窮學生,和因當時軍閥混戰(zhàn)郵路受阻而收不到家庭經濟接濟的學生,打算暑期留宿在校,并繼續(xù)使用學校鋼琴練琴;而由于學校是租賃的校舍,暑期長達兩個月以上,房租、水電等開支不小,便決定暑期留校學生每人交納8元雜費。這對這些本就窘迫的學生來說是不小的數(shù)目,他們便提出要求減免或緩交。本來,這樣的事情不難協(xié)商解決。卻不料此時南京政府已改大學院為教育部,蔡元培先生不再擔任大學院與國立音樂院院長,而且教育部公布了《專科學校組織法》,傳出了要將音樂院“降格”為專科學校的消息,師生的情緒更添一層波動。在人心惶惶和蕭友梅也因不同意“降格”而生退意的情況下,有人就想借機把辦學剛正不阿的蕭友梅趕下臺,挑動對暑期交費和學校停水停電封琴房等不當措施不滿的學生,到南京去“請愿”,告蕭友梅,并組織所謂“護校會”(類似接管學校),這就形成了抗交暑期宿費、反對學?!敖蹈瘛蓖暗故挕毕嗦?lián)系的學潮。據(jù)洪潘先生的文章,先后參與這次學潮的學生,有:洪潘、蔣風之、劉蔚樵、唐畹秋、肖景櫻、陳振鐸、冼星海、李俊昌、張之宋、魏沃、熊樂忱、王笥香、陳學慧、張恩襲(張曙)、段時敘、勞景賢、古憲嘉等十數(shù)人,此外還有王瑞嫻、方于等教師支持鬧學潮的學生。其中既有因留宿學校交不起8元雜費而參與學潮的,也有當時并不住校,或在交費上并無困難,只是出于不平和聲援同學而參與學潮的。冼星海就屬于后一種學生,他是北平藝專音樂系轉來國立音樂院的學生,因與蕭友梅有同鄉(xiāng)之誼和原來就是師生關系,因此得到蕭友梅給予他半工半讀的照顧;又由于他在這時參與了田漢的“南國社”的活動,同他的母親住在田漢所辦“南國藝術學院”所租用的房子里,本來與此事無關;但他出于對學校舉措的不滿和打抱不平,便起來聲援同學,常讓帶頭鬧學潮的同學,在他居住的地方開會商量,怎樣對付蕭友梅(后來蕭友梅知道了便感嘆:“阿地〔冼星海小名〕沒有良心” )。

這次學潮一直鬧到南京政府教育部派來調查組,最后決定國立音樂院停辦和派員接受;又按照正式公布的《??茖W校組織法》,另立國立音樂專科學校,并說服稱病辭職的蕭友梅,接受擔負國立音樂??茖W校校長的任命。國立音樂院停辦了,學潮當然也就鬧不下去了。而在國立音樂??茖W校開校時,原來參與過和聲援過學潮的一些學生和教師,便沒有接到音專入學和任職的通知,也就在無形中被開出了學校。

從上述可知:這次學潮并不是因為政治問題引起的,也沒有“反動校長迫害進步學生”的情節(jié),參與的學生不多,規(guī)模也很小。而對于參與學潮的學生和蕭友梅來說,卻都造成了很深的傷害。洪潘先生在他的文章里除了實事求是地說明了他所經歷的事情真相,還是憤憤不平地稱蕭友梅是“一個典型的資產階級音樂教育家”;而蕭友梅則把這一段經歷作為他辦學以來“終身遺憾的變故”。

因學潮事件和音樂院“降格”而心力交瘁,以致積勞郁悶成疾,不得不到莫干山養(yǎng)病的蕭友梅,在這時寫了十余首述懷的詩,其中的兩首:

“莫干山歌(其二)”:我愛莫干山之泉,又愛莫干山之云,

泉水清且冽,可以清吾血;

云海大而深,可以警吾心。

吁嗟夫!世途渺難測,

亦如莫干山之泉與云,

處世無警惕,不如歸隱于山林!

詩二首(其二):我為音樂心力盡,中途寧愿一犧牲?

從容未必無時會,應逐諸公再力爭。

從中可以觸摸到這時蕭友梅的心情,既因此次的傷害而生“退隱于山林”之心;而又不甘于就此放棄已“盡心力”的音樂,正重鼓著“應逐諸公”――他的志同道合者――“再力爭”的勇氣。后來的事實證明,這位可敬的意志堅強的音樂教育家,并沒有因這次挫折而就此隱退,而是如廖輔叔教授《蕭友梅傳》所說,是在“挫折后的奮起”中,為我們學校和中國的音樂教育,創(chuàng)造出了更為輝煌的業(yè)績。

(六). 國立音樂??茖W校在艱難困苦中勇猛精進、

日新不已的八年

國立音樂??茖W校成立后的8年――1929年10月到1937年10月,并延續(xù)到1940年12月31日蕭友梅謝世,是在連續(xù)遭受1931年“九?一八”事變、1932年“一?二八”事變、1937年“七?七”事變和“八?一三”事變,中國在日本帝國主義野蠻侵略下,面臨亡國滅種的危險;而又因國民政府當局并不真正重視音樂教育,常??丝邸⑼锨忿k學經費,以致使學校舉步維艱,處在朝不保夕的條件下,勉力維持著辦學的。在這樣的危難情勢下,依靠校長蕭友梅和全校師生員工毫不動搖的艱苦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為了具有足夠的教學水平,培養(yǎng)出一大批高水準的音樂專門人才,創(chuàng)造出了累累的音樂成果,并對社會產生重要影響的一所真正的高等音樂學府。舉其要者:

在國立音專聚集了一批高水平的音樂師資和其它各科教師,形成了在當時中國來說最強的專業(yè)音樂教學力量。蕭友梅深深懂得辦學成敗的關鍵是教師,想方設法聘請最好的教師來任教。其中,最為重要的,是于1929年10月,聘請剛從美國學成歸國的黃自,先來音專兼課,翌年即聘黃自為音專理論作曲組專任教員(相當于教授),并擔任教務主任。

【圖4】黃自像

黃自不僅擔負起了音專幾乎所有的理論作曲課程、全校的音樂欣賞音樂史課程,而且作為教務主任,挑起了主持音專教務的重擔,成為蕭友梅最為得力的辦學合作者,把音專的整體教學水平,提升到了一個更高的層次。

其他一些陸續(xù)從國外學成歸來的知名音樂家,也由蕭友梅聘來音專任教,如:

【圖5】周淑安像(留美聲樂家、作曲家、指揮家,1929年10月被聘任音專聲樂組主任)

【圖6】吳伯超像(原在國立音樂院任教,1931年赴比利時留學,1935年7月學成歸國后,受聘任音專鋼琴與理論作曲專任教員)

【圖7】李惟寧像(曾在北大音樂傳習所學習,后赴法國、奧國留學,1934年秋歸國,先在南京中央大學音樂系任教,1935年秋被聘任音專理論作曲組主任)

【圖8】應尚能像(留美聲樂家,1930年學成歸國,受聘任教于音專,擔任聲樂、合唱與視唱、聽寫等課程)

【圖9】陳洪像(留法音樂教育家、作曲家、音樂理論家,原為私立廣州音樂院代院長,1937年8月被聘為音專教務主任,并接手黃自的原任課程,協(xié)助蕭友梅支撐其在上?!肮聧u” 艱難辦學)

【圖10】趙伯像(留學比利時,并在歐美巡回演出的中國杰出聲樂家,1936年秋歸國后,受聘為音專聲樂組主任)

在國樂方面和音樂以外別的學科,也都力聘高水平的教師任教,除了前已提到詞學大師易韋齋先生擔任國文、詩歌、詞教授外,最為著名的是:

【圖11】朱英像(為平湖派琵琶大師,自國立音樂院開校以來即受聘任教,后為音專國樂組主任,教授出諸多琵琶演奏家)

【圖12】龍沐勛(榆生)像(為詞學大師,1928年秋,繼易韋齋之后,受聘任國立音樂院和音專國文、詩歌、詞曲教員,后為相等于教授的專任教員)

 當時在上海的外籍音樂家,或來滬演出逗留的外籍音樂家,只要是音專教學所需而又具有真才實學的,也由蕭友梅千方百計地聘來任教。除了前面已經提到的法利國(富華)和佘夫磋甫外,當時工部局管弦樂隊的各聲部首席演奏員,幾乎都被聘來音專任教。而最為著名的是:鮑里斯?查哈羅夫(B?Zakharoff,羅斯著名鋼琴家,原為圣彼得堡音樂院資深鋼琴教授,1929年來滬演出并逗留,經過蕭友梅“三顧茅廬”式的再三誠懇求聘,以高于他校長的薪金,聘其為音專鋼琴組主任,教授出一大批中國鋼琴家,后終老于上海)、蘇石林(V?Shushlin,羅斯籍男低音歌唱家,后入蘇聯(lián)籍,1930年9月被聘為音專聲樂專任教員,教授出一大批中國聲樂家)

有了這許多高水平的師資,音專就能在被“降格”為中等??茖W校的情況下,維持著高過于中專和相等于高等音樂學校的教學水平,并力求不斷地提升教學水準。

為了力求以中等??茖W校的“牌子”,辦成高等音樂學府,蕭友梅、黃自和音專的同事們在制訂音專的學制、專業(yè)設置和教學體制方面,也下了許多功夫,在不斷摸索實驗的基礎上,經過多次的反復修訂,終于形成了較為完備可行的國立音樂??茖W校組織大綱。

按照不斷變遷而最終肯定下來的音專組織大綱,確定了“以教授音樂理論技術,養(yǎng)成音樂專門人才及中小學音樂師資為宗旨”,設立預科、本科和研究班,并附設師范科與選科,并成立了相等于系的理論作曲、有鍵樂器、樂隊樂器、聲樂和國樂等組,從而形成了兩科一班五組及附設師范科與選科的專業(yè)設置較為完備的體制,并根據(jù)各專業(yè)設置的不同情況實施較為靈活的學分制教學制度,各學科和由各專業(yè)的專任教員為主導的教學內容,則在實行分為高、中、低級的同時,根據(jù)導師的水準和學生的基礎與學習狀況,實行有一定彈性的靈活管理。這樣的經過實踐檢驗的教學制度,既堅持了專業(yè)音樂教學向國際先進水準看齊的高標準,又合乎于當時中國的實際情況,有的做法至今仍被沿用,或具有借鑒的意義。

音專在堅持以應有水準和經過嚴格考核錄取入學學生的同時,也從為社會培養(yǎng)更多音樂人才和尤重于普及音樂的長遠考慮出發(fā),實施了一些靈活的選拔學生的制度,其中最有意義的是:1935年9月,根據(jù)蕭友梅的提議,為普及音樂教育,采取由各省保送的辦法,向各偏遠省區(qū)招生,在得到教育部首肯并向各省區(qū)發(fā)文之后,在這一年就有來自于陜西、甘肅、廣西、山東等地的學生,經保送和考核合格后,來到音專攻讀。其中,來自于廣西的陳傳熙先生就說:由于這一年“設在上海的我國最高音樂學府國立音樂專科學校在桂招生,并給考取第一名的學生享受官費待遇”,他這個當時還只是音樂愛好者而求學無門的偏遠地區(qū)的學生,才得以進入音專深造,“從此走上了音樂工作的道路”。

音專為普及音樂,還以組織音樂社團、出刊音樂期刊和音樂書譜,以及進行音樂演出與音樂廣播等方式,既使師生經常得到藝術實踐和發(fā)表學術研究成果的機會、實現(xiàn)教學相長的目標,又向社會傳播普及了音樂和相關知識,擴大了音專的影響。以音專開校后的時間為序:

1929年11月,接續(xù)國立音樂院“停辦”后已??摹兑魳吩涸嚎?,編刊《國立音樂專科學校??罚诔隹瘍善诤蟾麨椤兑簟?。

1930年4月,由蕭友梅、周淑安、黃自、易韋齋、朱英、吳伯超等發(fā)起成立“樂藝社”,進行音樂演奏、演講、出版、研究等活動。

1929年12月與商務印書館訂立編輯出版“國立音樂專科學校叢書”的合同,于1930年9月開始出版。

1931年3月,由蕭友梅、龍沐勛(榆生)、青主、傅東華、胡懷琛等發(fā)起成立“歌社”,倡導寫作新體歌詞,以作譜寫新歌曲之用,從而在音專師生中和社會上帶動起了探討和寫作新歌詞的風氣。

1933年3月,由蕭友梅、黃自等發(fā)起成立“音樂藝文社”,推舉蔡元培等24人為社員,進行了組織音樂演出和學術研討、編輯出版等活動,編刊由黃自、蕭友梅、易韋齋主編的《音樂雜志》季刊。

【圖13】藝文社《音樂雜志》第一卷第一期(1934年1月)封面及音樂藝文社成員攝影

              

 1934年1月,組織音樂教育播音委員會,由應尚能、黃自分任演出股與編輯股主任,受市教育局之邀,在中西電臺開設每周播送中西音樂節(jié)目一次的音樂廣播,由黃自為主編,在《新夜報》上辟《音樂??罚ǖ谒钠诤蟾姆Q《音樂周刊》),以配合每周一次的音樂播音,并刊登音樂文論和傳播音樂知識的文章。

1934年11月,來到上海的俄羅斯鋼琴家、作曲家車列普寧(Alexendre Tcherpnene,后用中文名齊爾品),委托國立音專舉辦“征求有中國風味之鋼琴曲”創(chuàng)作比賽,在車氏及蕭友梅、黃自、查哈羅夫、歐薩可夫等為“審查委員”評選下,評出賀綠汀的《牧童短笛》為頭獎,俞便民的《c小調變體曲》、老志誠的《牧童之樂》、陳田鶴的《序曲》、江定仙的《搖籃曲》為二獎和賀綠汀的《搖籃曲》為名譽二獎,產生了很大影響。

1937年11月,音專編刊發(fā)行《音樂月刊》,由陳洪主編。

1939年6月,在上海已成“孤島”,音專在日本侵略者威脅下,陷于不能正常辦學和暢所欲言的困難境地,而仍千方百計地編刊了《林鐘》不定期刊,發(fā)表了蕭友梅的《復興國樂我見》等重要文章。

【圖14】《林鐘》封面影印

 

前面已經說到,從國立音樂院到國立音專,都建立和堅持了與教學相輔相成的音樂演出制度。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音專自1930年5月26日舉行它的第一屆學生音樂會起,到1937年“七?七”事變之前,已舉行了53屆學生會,其它如教師音樂會、畢業(yè)音樂會和邀請中外音樂家來音專舉行的音樂會等,都未計在內。其中最為重要和影響較大的音樂會有:

音樂藝文社于1933年4月,組織音專師生赴杭州西湖禮堂舉行“鼓舞敵愾后援音樂會”,黃自主持并上臺講解包括他所作《抗敵歌》與《旗正飄飄》等演出曲目,應尚能聲淚俱下地演出自作藝術歌曲《吊吳淞》,產生了極大的鼓舞抗日愛國激情的作用。

1937年4月,應教育部舉辦的全國美術展覽會之邀,音專全校師生赴南京國民大會堂和金陵大學禮堂舉行音樂會,由學生演出的包括音專教師們創(chuàng)作的樂曲和中外籍教師演出的兩部分節(jié)目,顯示了音專的教學水準和師生表演的藝術魅力。

如果說,以上所述,是屬于音專的教學、學術研究、創(chuàng)作、演出與出版等方面的“軟件建設”的成果,那么,音專在校舍與教學設備等的“硬件建設”方面,也在十分艱難的條件下,取得了可觀的成果。其中,尤其是為了根本改變居無定所,只能靠租賃校舍辦學的狀況,蕭友梅與音專同仁成立“校舍籌備委員會”,以向社會各方籌募捐款資金的方式,并千方百計地爭取教育部的建筑校舍撥款,于1935年10月21日在江灣市京路的16畝地上建成新校舍,

【圖15】音樂??茖W校江灣市京路校舍圖及蕭友梅于1935年9月在新落成的國立音專校舍前留影

這是一處按當時的經濟條件來說,已是相當宏偉的建筑,在校舍主體樓的大門西側,是兩排琴房,琴房中間是一大片綠草如茵的廣場;從廣場進入主樓,大禮堂、合奏廳、圖書館、課室、辦公室和宿舍等,都相當寬敞,同之前在租界租來校舍和到處搬家相比,的確是“鳥槍換炮”了。蕭友梅和音專師生都為了卻了大家的心愿,有了自己夢寐以求的辦學與攻讀的根據(jù)地而興奮不已。可惜的是他們的欣喜并沒有持續(xù)多久。1937年相繼爆發(fā)了盧溝橋事變、“八?一三”事變,而在 8月13日前夕,上海就響起了日本侵略者飛機大炮的轟鳴聲。在日本鬼子炸彈炮火威脅下的音專師生,不得不于8月9日至10日,從江灣新校舍倉惶逃難到市區(qū)徐家匯的852號臨時校舍,后來又幾處覓房,在法租界的馬斯南路(今思南路)58號、高恩路(今高安路)的432號,西愛咸斯路(今永嘉路)的418弄2號和麥脫赫斯路(今泰安路)的227弄8號,租到了分散上課、辦公與學生寄宿的暫棲之地。新校舍的“甜蜜”還不足兩年,便又回到了居無定所、到處搬家的窘境。

屢遭侵略者炮火劫難和飽嘗民族危亡之苦的音專師生,具有強烈的愛國激情和民族意識是必然的。從國立音樂院到國立音專,從蕭友梅、黃自到全院許多師生,都始終站在抗日救亡的愛國運動前列。1931年“九?一八”事變剛剛發(fā)生,黃自創(chuàng)作了合唱曲《抗日歌》(后被迫更名為《抗敵歌》),并與蕭友梅等發(fā)動音專師生創(chuàng)作了一批愛國歌曲,組成宣傳隊,走出校門歌唱愛國歌曲宣傳救亡和為東北義勇軍募捐。音專同學中很快組成了抗日救國會,許多人先后投入了抗日救亡歌詠運動。蕭友梅在他的留德同學、時任日本內閣總理大臣的近衛(wèi)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