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練聲效果的幾條準則:
(1)聲音要有氣息支持或者說“聲音唱在橫膈膜上,唱在氣上”。
(2)語言取得高部位安放,吐字清楚,嗓音能持久,而聲音能傳遠。
(3)聲音連貫,“累累乎若貫珠”。在喉頭相對穩(wěn)定的前提下,在每個音上均能做到漸強漸弱。如果不能漸強,也不能漸弱;或在唱漸強時,臉紅脖子粗,唱漸弱時,喉頭逐漸往上移動,說明在發(fā)聲方法上,氣息運用上,存在問題,需要研究、改進。
(4)聲區(qū)統(tǒng)一:唱高音時,沒有喉頭往上移動;唱中低音時,沒有喉頭往下壓;或者說沒有高音喊叫,中低音卡住脖子,頭聲與胸聲脫節(jié)的現(xiàn)象。
(5)嚴格音準要求:沒有偏高、偏低,音波振動不正?;蚵曇?ldquo;小抖”等現(xiàn)象。
練聲過程中,歌唱者若能記住并運用以上幾條準則、隨時加以對照,凡是做到的就是成績進步;沒有做到或做得有不夠之處,就歌唱發(fā)聲上存在的問題,需要認真對待,努力改進。如能全部做到,說明歌唱者的歌唱發(fā)聲技藝已達到了相當高的水平。因此,記住并應用這幾條準則于練唱,對歌唱者而言就等于有了一個嚴格的聲樂老師陪伴著他,作為他的監(jiān)護人、導師,歌唱就能始終沿著健康的道路前進,而不至于迷失方向,誤入岐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