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后音樂服務的內(nèi)涵與價值
雖然國內(nèi)課后音樂服務僅在初步探索階段,但我們?nèi)詰撝匾曊n后音樂服務。課后音樂服務作為課后服務的重要承載形式,在中小階段有至關重要的作用,是未來中小學美育課程發(fā)展的重要趨勢。我們只有在明晰課后音樂服務的價值且探討其發(fā)展的可能性后,才能更好地、有的放矢地建立健全學校課后音樂服務體制機制,促進課后音樂服務教育的公平性和普及性,明確學校育人主陣地,帶動各方力量聯(lián)合參與,促進課程之間協(xié)同發(fā)展,以及學校課后音樂服務高質(zhì)量發(fā)展,推動立德尚美的育人目標進一步實現(xiàn)。
注釋
1詳見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1/202106/t20210621_539265.html。
2屈璐《我國基礎教育課后服務政策嬗變及展望》,《現(xiàn)代遠距離教育》2019年第4期。
3姜雪、牛楠森、李振文《學校課后服務課程的價值定位與功能重構(gòu)》,《教學與管理》2022年第2期。
4http://www.moe.gov.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8/202010/t20201015_494794.html。
5李醒東、趙偉春、陳蕊蕊《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課后服務的再思考》,《中國教育學刊》2020年第11期。
6章連啟、許卓婭《音樂課外活動》,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頁。
7楊啟光、朱純潔《論我國兒童課后照顧與教育服務的需求及政府責任》,《教育理論與實踐》2014年第34期。
8同注(3)。
9http://jyj.gz.gov.cn/yw/zcjd/content/post_8017490.html。
10準公共產(chǎn)品:亦稱為“混合產(chǎn)品”,是指具有有限的非競爭性或有限的、非排他的公共產(chǎn)品,它介于純公共產(chǎn)品和私人產(chǎn)品之間,如教育、政府興建的公園、擁擠的公路等都屬于準公共產(chǎn)品。對于準公共產(chǎn)品的供給,在理論上應采取政府和市場共同分擔的原則。
11同注(6),第8頁。
12詳見https://www.eol.cn/e_html/zxx/report/wz.shtml#4_3。
13同注(3)。
14http://edu.sh.gov.cn/xxgk2_zdgz_jcjy_01/20201015/v2-0015-gw_402152019002.html。
15資樹榮《教育對文化消費的影響研究:以音樂消費為例》,《消費經(jīng)濟》2018年第6期。
16張昌勛《近十年國內(nèi)小學生課后托管服務相關政策綜述》,《基礎教育論壇》2018年第16期。
17同注(2)。
18同注(4)。
19同注(4)。
20STEAM課是指由科學(Science)、技術(Technology)、工程(Engineering)、藝術(Art)、數(shù)學(Mathematics)等學科共同構(gòu)成的跨學科課程。它強調(diào)知識跨界、場景多元、問題生成、批判建構(gòu)、創(chuàng)新驅(qū)動,既體現(xiàn)出課程綜合化、實踐化、活動化的諸多特征,又反映了課程回歸生活、回歸社會、回歸自然的本質(zhì)訴求。
21姜麗莉、譚琳《“雙減”背景下學校課后服務的發(fā)展階段及建設策略》,《教育科學論壇》2022年第4期。
22張紫怡、孫剛成《美育課程的價值意蘊:歷史、現(xiàn)實與未來路徑》,《教育科學論壇》2021年第3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