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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管樂隊隊員管理方案

作者:   來源 :中小學音樂教育網(wǎng)   發(fā)布時間:2018-03-11   點擊:

  一、隊員的要求


  ⑴  在三、四、五年級中選撥管樂隊隊員,管樂隊員要求具有一定的音樂素養(yǎng)并熱愛藝術(shù),紀律性強,遵守管樂各項制度,不半途而廢。


 ?、?nbsp; 創(chuàng)建樂隊資料庫,每個樂隊隊員建立一個小檔案,姓名、專業(yè)、樂器編號、班級、電話、訓練成長記錄等。


  ⑶  定期開展各隊員的交流匯報活動,并選出隊長、聲部長來協(xié)調(diào)老師管理。


 ?、?nbsp; 除大型的樂器和打擊樂以外,其它要自備樂器,哨片、號油。


 ?、?nbsp; 管樂隊員嚴格按照訓練時間和要求,進行有序訓練。


  二、獎勵制度


  ⑴ 為了保證訓練有質(zhì)量、高效率,對表現(xiàn)好、進步快、不遲到、不早退的學生進行獎勵,評選出“優(yōu)秀隊員”“進步獎”“全勤獎”等獎項。


 ?、?為了鼓勵學生積極上向上,確保樂隊的質(zhì)量,形成一種你追我趕的學習風氣,管樂隊采取 “梯隊”選撥方式,對表現(xiàn)好,學習認真,進步快的,通過培訓中心考試合格的學生,招收為握山小學管樂隊正式隊員,并由學校頒發(fā)“管樂隊隊員”證書 。對其它的隊員只發(fā)“管樂隊預備隊員”證書。


 ?、?nbsp; 為了鼓勵優(yōu)秀隊員,讓他們有種榮耀感,同時也讓其它隊員有奮斗目標,只有“管樂隊隊員”才有資格代表學校參加各種比賽和演出。


 ?、?nbsp; 對五年級表現(xiàn)好、成績突出的學生,進行免交學費獎勵。


  三、規(guī)章制度


 ?、?不得在訓練室內(nèi)追逐、打鬧、玩耍、大聲喧嘩以及做訓練以外的事情。


  ⑵ 不得遲到、早退、曠課,有事需先請假,經(jīng)老師同意后方可準假。


  ⑶ 不得隨便動用他人的樂器,如有損壞將照價賠償。


 ?、?如有違反紀律行為,經(jīng)老師批評教育還是屢教不改的隊員,將按承諾書處理執(zhí)行。


  四、訓練時間


  星期一下午2:00-2:40  (閻老師上樂理知識課)


  星期二下午4:00-6:00  (培訓部教師上專業(yè)課)


  星期四下午4:00-5:30  (本校教師排練)


  星期五下午4:00-6:00  (湯老師上專業(yè)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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