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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2017版)解讀

作者:   來源 :中小學音樂教育網   發(fā)布時間:2018-05-08   點擊:

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實驗)從內容上,融合六大模塊,細致劃分為必修課程(音樂鑒賞),側重培養(yǎng)學生音樂審美能力;選修課程(歌唱、演奏、創(chuàng)作、音樂與舞蹈、音樂與戲劇表演),側重有選擇地培養(yǎng)學生多方面的能力,也關注了學生個性的發(fā)展指向。

2.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2017年版)

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2017年版)中開設音樂鑒賞、歌唱、演奏、音樂編創(chuàng)、音樂與舞蹈、音樂與戲劇為必修選學課程;開設合唱、合奏、舞蹈表演、戲劇表演、音樂基礎理論、視唱練耳六個模塊選擇性必修;根據學校以及學生的具體情況開設選修課程。無論必修課程,還是選擇性必修課程,還是選修課程,均從選課與學分上給出明確的規(guī)劃。

(四)實施建議

1.普通高中音樂課程標準(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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