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2011 年版)》深度解讀(二)
專題一:前言與課程性質
一、前言
《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2011 年版)》前言部分非常精練,以很少的篇幅概括了三個層面的內涵:一是提出制定課標的意義及其指導思想,二是闡述音樂的概念與功能,三是表述音樂課程的價值。
在第一個層面內涵中,增加了一段很重要的表述:“本標準的制訂,以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導向,為培養(yǎng)學生良好的審美情趣和人文素養(yǎng)發(fā)揮重要作用?!笔裁词巧鐣髁x核心價值體系?其體系都包括哪些內容?這是教育工作者應該了解的。概括來說,馬克思主義指導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chuàng)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社會主義榮辱觀,構成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那么,為什么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作為制定課標的指導思想?應該認識到這不只是政治上的口號,而是教育的本質需要。2011 版的所有學科課標都將其作為課標制定的指導思想,正是說明現(xiàn)在缺少價值觀,缺少信仰與誠信,所以不僅要在課標中體現(xiàn)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指導思想,更要在教材里和教學上始終貫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指導思想,特別是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chuàng)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應該在音樂教育教學中得到進一步的體現(xiàn)。
在第二個層面內涵中,闡述了音樂的概念與功能:“音樂是人類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藝術形式之一,是人類通過有組織的音響實現(xiàn)思想和感情的表現(xiàn)與交流必不可少的聽覺藝術,是人類精神生活的有機組成部分;作為人類文化的一種重要形態(tài)和載體,音樂蘊涵著豐富的文化和歷史內涵,以其獨特的藝術魅力伴隨人類歷史的發(fā)展,滿足人們的精神文化需求,對音樂的感悟、表現(xiàn)和創(chuàng)造,是人類的一種基本素質和能力?!蓖ㄟ^這段闡述,不僅明確了音樂的概念與功能,表述了音樂與人的關系,同時自然地過渡到音樂教育與人的發(fā)展關系層面上,繼而提出了音樂課程的價值。
將音樂課程價值放在前言部分表述,是2011 版課標的一個變化。同實驗稿課標不同的是,不再單列題目闡述“音樂課程價值”的具體內容,而是將“審美體驗、創(chuàng)造性發(fā)展、社會交往、文化傳承”等四個價值濃縮后做了重新解釋:“音樂課程的價值在于:為學生提供審美體驗,陶冶情操,啟迪智慧;開發(fā)創(chuàng)造性發(fā)展?jié)撃?,提升?chuàng)造力;傳承民族優(yōu)秀文化,增進對世界音樂文化豐富性和多樣性的認識和理解;促進人際交往、情感溝通及和諧社會的構建。”音樂課程價值的新表述,既保持了本學科所固有的教育價值,同時又在社會發(fā)展的基礎上吸收了一些新的思想和理念,進一步豐富和完善了音樂課程價值的內涵。
二、課程性質
實驗稿課標關于“課程性質”的表述只有高度概括的一段話:“音樂課是人文學科的一個重要領域,是實施美育的主要途徑之一,是基礎教育階段的一門必修課?!?011 版課標在保留“必修課”性質定位的基礎上,對義務教育音樂課程的性質從三個方面進行了更為具體的表述:
1. 人文性
音樂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類寶貴的精神文化遺產和智慧結晶。無論是從文化中的音樂還是從音樂中的文化視角出發(fā),音樂課程中的藝術作品和音樂活動,皆注入了不同文化身份的創(chuàng)作者、表演者、傳播者和參與者的思想情感和文化主張,是不同國家、不同民族、不同時代文化發(fā)展脈絡以及民族性格、民族情感和民族精神的展現(xiàn),具有鮮明而深刻的人文性。
課標對音樂課程“人文性”的闡述,建立在“音樂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的認識基礎上,音樂本身就是文化,音響本身就是文化,音樂藝術本身所表現(xiàn)的民族、地域、時代、宗教、倫理、道德、民風、習俗、風格等音樂文化特征,無不打上了深深的人文科學烙印。從人類學的角度說,音樂是人類文化的積淀和人類智慧的結晶,是人的心靈映照和人格折射,表現(xiàn)著人類的生活方式,記載著人類社會的發(fā)展歷史,傳承著人類的燦爛文明。音樂課程的人文性質,給學生提供了一個通過音樂學習來了解人類各民族文化與生活習俗、懂得人類社會的多樣性、理解各個國家和地區(qū)人們所賴以生存的文化之間具有的相似性,更好把握人生脈絡的窗口。這種全球意識和國際理解的獲得,需要高度重視音樂教育的人文價值,為人與人之間的諒解服務,以更好地適應現(xiàn)代社會。
課標對“人文性”的闡述還說明了音樂課程對于培養(yǎng)學生健全人格的重要性。音樂,不但把人類社會的發(fā)展歷史融進一個個音符之中,還擔負著探索人生要義的使命,給人的想象插上高飛的翅膀,把人的思維注入形象的因子,使人的創(chuàng)造性充滿了活力,發(fā)展?jié)撃艿玫匠浞值拈_發(fā)??音樂就是這樣與人和人生緊密聯(lián)系著,以人的生存意識為中心,反映人的本質,展示人的心態(tài),塑造人格。這正如蘇霍姆林斯基所說:“音樂具有喚醒、聯(lián)系和整合人格的力量?!比诵枰魳罚说娜姘l(fā)展內涵之一就是理性與感性,理智與情感的協(xié)調發(fā)展。尤其是在科學技術日新月異的現(xiàn)代社會中,人越來越趨向于高智能性,人的某些生理機能隨著片面地開發(fā)和使用在萎縮、退化,缺乏活力,缺乏情感,缺乏關于人生和世界的整體知識;學生與計算機的交流,更多的是人與物的對話,其交流是單向的,其情感投入得到的是“物性”的回答;長此以往,必將疏于現(xiàn)實中人與人之間的正常交往,導致人際關系的冷漠,特別是人類許多本應擁有的健康、積極的人文精神在科學功利至上的滾滾思潮中被淹沒后,很容易受到良莠并存的各種思想與價值觀、審美觀的影響,導致道德的滑坡。因此,高科技時代,必需伴以高人文與之相匹配,只有這樣,培養(yǎng)出來的人才能是一個具有健全人格、身心和諧發(fā)展的人。因此,音樂課程對于引領學生認識音樂的人文內涵,養(yǎng)成良好的人文品格具有重要意義。
2. 審美性
“ 以美育人”的教育思想與我國的教育、文化傳統(tǒng)一脈相承,是培養(yǎng)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針的有機組成部分。通過音樂教育可以培養(yǎng)和提高學生感受美、表現(xiàn)美、鑒賞美、創(chuàng)造美的能力,陶冶情操,發(fā)展個性,啟迪智慧,豐富和發(fā)展形象思維,激發(fā)創(chuàng)新意識和創(chuàng)造能力,全面提升學生的素質。
如上述,我國歷史上許多思想家和教育家均十分重視美育的情感教育作用,孔子、孟子、劉勰、朱熹等人都有過這方面的論述。例如,梁啟超認為:“古來大宗教家大教育家,都最注意情感的陶冶,把情感教育放在第一位,情感教育的目的不外將情感善的、美的方面盡量發(fā)揮,把惡的、丑的方面漸漸壓服淘汰下去,這種功夫做得一分,便是人類一分的進步?!庇秩?,蔡元培指出:“當重要關頭,有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氣概??這是完全不由于知識的計較,而由于感情的陶養(yǎng),也就是不源于智育,而源于美育。”新中國成立以來,在歷次中小學音樂教學大綱中均明確提出“音樂教育是實施美育的重要途徑”的指導思想,這種延續(xù)數(shù)十年的基礎音樂教育經驗積累和科學總結,是建立在“美育是培養(yǎng)人的有機和整體反應方式的教育”、“音樂課程是造就完美人格的基本方式與最佳途徑”的認識基礎之上的,有著深厚的審美教育理論依據(jù)。
應該看到,現(xiàn)代社會中美學理論與審美教育的發(fā)展,使審美功能越來越為人們所重視,美育不僅成為現(xiàn)代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在教育改革與發(fā)展中越來越呈現(xiàn)出獨特的作用。當今,許多美學家與教育家主張“寓教育于藝術”,主張“使德育、智育、體育升華為倫理美育、智力美育、人體美育”,愈來愈多的教育工作者深刻地認識到這樣一個命題:沒有美育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沒有經過美育陶冶的人不是全面發(fā)展的人。音樂課程中,蘊涵著巨大的美感能量,音樂教育從本質上來說是一種審美教育,“感受美、表現(xiàn)美、鑒賞美、創(chuàng)造美”等能力均是音樂能力的主要構成,這是音樂課程所獨具的學科特點。再具體一點,音樂美蘊涵在藝術化的聲音組合之中,即用音樂語言來表現(xiàn)其美的形態(tài)(一般稱為音樂美的表現(xiàn)要素);音樂美特別長于表達人的內心情感世界,使人陶醉、激動、震顫,因此情感美是音樂審美過程中最活躍的心理因素。所以,音樂課程的審美性是獨特的和不可取代的,它以美育為目標,教育過程貫穿著所有的審美因素,并以美感的發(fā)生為根本內容,因此音樂教育的全部過程是一種有意識的審美過程。這樣,在長期的、多次的美感發(fā)生和發(fā)展中,音樂教育才會影響學生的情感狀態(tài)和意向,形成審美情操,從而完善了人格發(fā)展。
3. 實踐性
音樂音響不具有語義的確定性和事物形態(tài)的具象性。音樂課程各領域的教學只有通過聆聽、演唱、演奏、綜合性藝術表演和音樂編創(chuàng)等多種實踐形式才能得以實施。學生在親身參與這些實踐活動過程中,獲得對音樂的直接經驗和豐富的情感體驗,為掌握音樂相關知識和技能、領悟音樂內涵、提高音樂素養(yǎng)打下良好的基礎。
音樂課程性質的實踐性,可以從三個方面來理解。第一,音樂音響不具有語義的確定性和事物形態(tài)的具象性。音樂的這種特征給人們對音樂的理解與表現(xiàn)提供了想象、聯(lián)想的廣闊空間,因此有多少人聽音樂,就會有多少種不同的感受,或者說,我聽音樂的感受只有我自己知道。因此對于音樂教學而言,教師不能總是試圖以自己的感受代替學生的體驗,也不要鼓勵學生在音樂中尋求非音樂的信息。比如交響童話《彼得與狼》雖然講了一個故事,但普羅科菲耶夫寫《彼得與狼》的主要目的在于為孩子介紹西洋管弦樂器的分組,而并非是通過一個故事告訴“團結起來力量大”的道理。
第二,音樂是實踐性和操作性很強的學科,音樂課程各領域的教學只有通過聆聽、演唱、演奏、綜合性藝術表演和音樂編創(chuàng)等多種實踐形式才能得以實施。比如唱歌,光是了解發(fā)聲器官的構造、呼吸、共鳴、咬字吐字而不去練習唱歌,是絕對唱不好歌的;又如演奏樂器,只知道某種樂器的構造與性能,了解一些演奏方法,但不去操作,那么這件樂器你永遠也不會;特別是對樂譜的識讀,更要結合具體的音樂實踐進行,否則只能是充滿理性的紙上談兵。音樂教師應該關注音樂課程的“實踐性”性質,在教學中盡可能地為學生提供參與音樂實踐活動的機會,即使是在“感受與欣賞”這樣的教學領域,也應注意結合具體的音樂作品和生動的音樂實踐活動來進行,積極引導學生對所聽音樂做出語言的(對音樂進行描述)、肢體的(運用動作表現(xiàn)音樂)、歌唱的(唱音樂主題)、演奏的(為音樂配節(jié)奏樂)以及內心的(內在音樂體驗)音樂反應。
第三,在國際學習科學研究領域,流傳著一句名言:“聽來的忘得快,看到的記得住,動手做更能學得好?!边@句話生動地強調了實踐對于學習的重要性。將學習納入一種以認知內化為基礎的實踐活動的軌道,給學生提供充分的動手機會,讓學生參與大量的實踐體驗,乃是學生優(yōu)化學習、有效學習和健康成長的必要條件。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特別重視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yǎng),不但將其列為新課程的重要理念,還專門設計了綜合實踐活動的課程。強調學生的親身經歷,要求學生在“考查”、“體驗”、“探究”等各項活動中感受生活、體會人生、觀察社會、發(fā)現(xiàn)和解決問題。
以上音樂課程的三種性質,其理論基礎源于三種哲學觀點:人文性――以人類學觀點為理論依據(jù),音樂的本質是文化,任何一個音樂本體都具有文化的屬性;審美性――以審美主義哲學為理論依據(jù),審美是培養(yǎng)對音樂音響的感知,強調音樂教育的情感體驗;實踐性――以實踐主義哲學為理論依據(jù),音樂是一種多樣化的人類實踐活動,主張音樂學習要在實踐活動中進行和完成。